2019年山东技师学院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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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招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9日 点击: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技师学院招生工作合法、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技师学院2019年全日制招生工作,工作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遵循“质与量并重、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技师学院。 第五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院校,直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学院是全日制技师学院,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 第七条 学院办学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1600余亩,下设7个教学院(系)、中心,在全省技师院校率先成立智能制造学院,同时设置新能源汽车系、数字创意系、互联网商务系、现代服务系、通用能力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开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智能制造(数控加工技术)、计算机动画制作、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幼儿教育等30多个专业。其中,智能制造(数控加工技术)、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专业是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为人社部一体化课改牵头院校;数控技术专业群是省级示范专业群;智能制造(数控加工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是省级名牌重点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一体化”教师队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技术能手15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5人,省级技术能手34人,山东省和济南市首席技师11人,突出贡献技师12人;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教师112人。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设山东省技师工作站。 学院拥有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飞行训练、数控加工、轨道交通、计算机动画、现代焊接、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餐饮工艺与营养、ERP电子沙盘模拟、数码钢琴、音乐舞蹈、印刷技术、形象设计、通用职业素质学习站等50多个大型现代化实训中心,实习实训场所总面积53,000余平方米,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过亿元,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坚持德育为先,秉持平等、尊重、服务的学生管理理念,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打造精品社团和第二课堂等文化品牌,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打造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实行校园全封闭式管理,为学生提供了安全的、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 学院积极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积极探索校企联合育人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利用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资源实现教学模式和专业建设的创新发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职业技术学院、瑞士ABB集团、法国西纳普斯公司、山东豪迈集团、临工集团、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济南二机床公司、乐陵市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项目。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落实全部推荐、优生优荐、个案指导、跟踪反馈的就业工作原则,实现了毕业生满意就业,高薪就业。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连续多年来我院选拔录用毕业生,其中我院2009届杰出毕业生陈行行被评选为2018年度“大国工匠年度人物”。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00余家大型企业与我院建立了稳定的用工合作机制。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招生: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收高中、中职(中技)和初中生。 (二)统招:招收山东省内理科应届夏季高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院全年招生计划3200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3120人,统招招生计划80人。各院(系)招生计划为:智能制造学院1050人、汽车工程系430人、数字创意系500人、互联网商务470人、现代服务系75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新生报名及招生录取 第十条 新生报名于2019年6月5日开始;新生于9月6日报到入学。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报名、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报名、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报名、学院办公楼一楼东招生咨询室现场报名。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二)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 (三)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录取流程:报名→审核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入学考试→交费→正式录取。可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后先交费再参加入学考试,考试未通过全额退款。 第十四条 新生报名时填报一、二两个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新生。 第十五条 对预录取的新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通过入学考试的新生具备正式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的统招学生不参加学院的入学考试,录取政策参照省招考院的政策。 第十七条 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简章。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3]65号)中的相关规定,普通招生专业学生减免学费。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的统招学生,学费5000元/年。 第十九条 其他收费项目与标准:住宿费800元/年(逐年交纳);教材费400元/年(逐年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生活用品费预收800元(一次交清,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费160元(逐年交纳);新生入学查体费70元(一次交清)。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校长奖学金、学生综合奖学金、假期社会实践助学金和“陈萍”助学奖学金并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余个。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0%确定。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共两年。 第二十二条 技能扶贫生享受“五免一享”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证书名称及类别 第二十三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山东技师学院;颁发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400-0531-908、0531-81292289 学院官方网站:www.sdjsxy.cn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号 章丘大学城 邮编:250200。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技师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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